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房屋土地赠与纠纷案--知识学习分享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房屋土地赠与纠纷案

 

一、           基 本 案 情

 

原告在本村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起一栋二层土木结构房屋,原告属农业户口。2003年5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土地赠与协议书》、《赠与书》。并经公证处公证。协议约定:原告自愿将其座落于本村的一半宅基地使用面积120平方米及宅基地上的旧房屋赠与被告,同意被告在所赠与的房屋土地范围内拆旧建新。同年10月原告分别填写《拆旧建新个人建房申请表》、《城镇个人建造私有住宅申请表》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拆旧建新。后被告将整栋房子拆除并筹资动工建新房,按约定原告获得了三间门市房、三套住房,被告占有二间门市房和三套住房。现原告对被告所占有的二间门市房、三套住房归属提出异议而诉诸法院。

 

 

二、  案 件 处 理 结 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基于双方协议的约定取得房产。

 

三、  律 师 评 析

  

原告以其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与被告投资的行为符合联建合同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房屋建成后,按投资比例分配房屋,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特征。原告与被告的所签的协议,名为赠与协议,实为联建合同。故被告基于联建合同的约定取得房产。

 

 
更新日期:2009/2/19
阅读次数:1927
 
上一条:马玉强  费XX与陈XX合伙纠纷案
下一条:  拍买房屋的法律效力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马玉强  专利侵权纠纷,原告胜诉
马玉强律师  专利侵权行政诉讼案,被告胜诉
马玉强 律师  专利侵权行政执法案,申请人胜诉
马玉强律师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和解结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30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29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28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Copyright(C)2009 知识学习分享网 技术支持:中创互联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华杰大厦4B5 邮编:100089
联系方式:马律师 13501124658   E-mail:mayuqiang0667@126.com  
京京ICP备2020035323号  联网备案号11010802032993